福建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在闽政通APP查询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 ,可按以下步骤操作:准备工作 确保手机已安装闽政通V5版本(以三星S9+ Android10系统为例)。需完成账号实名认证,未认证无法办理业务 。具体操作步骤 登录账号 进入手机系统,找到闽政通APP图标并点击打开。

福建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宁宁说法 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捐赠,助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 ,经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和省民政厅认定,厦门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等263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2020-2022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主要明确了企业与个人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政策、适用范围、资格条件及管理要求,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公益性社会组织资格:捐赠对象须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年度利润总额限制:扣除基数为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的大于零的年度利润总额。扣除比例: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准予当年扣除;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 。票据留存:企业或个人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进行税前扣除,应当留存相关票据备查。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的一项针对捐赠人的税收优惠资格 ,允许捐赠人将其对符合资格社会组织的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资格性质:该资格属于公益性社会组织的属性,而非捐赠人直接申请获得 。其核心功能是为捐赠人提供税收优惠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事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