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关于中小微企业的五大减税降费政策
疫情期间 ,关于中小微企业的五大减税降费政策:租金减免政策内容: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若所在地区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则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则减免3个月。此外 ,各地可对承租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适当帮扶 。对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今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国家规定的比较高幅度(50%)减免“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体现对中小微企业的充分支持。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此政策直接降低小微企业税负,助力其资金周转。
疫情期间对单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其他税费优惠以及地方性支持政策 ,具体如下:社保费减免:针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基本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则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政策。
疫情期间减税降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六税两费 ”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
政策延期背景:该项政策因疫情原因经过两次延期,2022年再次延长 ,体现了国家对企业持续减负的支持。小微企业减税力度加大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疫情减免税费会计分录
〖壹〗、疫情期间企业享受减免税政策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增值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当企业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减免条件时,需按实际减免金额进行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收入说明:此分录反映企业因政策减免而减少的增值税负债 ,同时将减免金额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
〖贰〗 、疫情期间不同税种减免的会计分录处理方式如下:增值税减免当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需将减免的税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叁〗、疫情期间不同税费的减免,会计分录处理方式如下:企业增值税减免当企业因疫情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时 ,会计分录需体现税额减免的直接结果。具体操作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反映应交增值税的减少;贷记“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将减免的税额确认为企业的非日常经营活动收益 。
〖肆〗、疫情期间不同税费的减免 ,会计分录处理方式如下:增值税减免当企业享受疫情期间的增值税减免政策时,会计分录需体现减免税额的确认与收入记录。

山东疫情三年税费减免政策文件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该文件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作出规定,但具体减免幅度和适用范围未在公开信息中详细说明。
山东省此次“免除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一切税费”政策,是在地方权限内 ,从文件发布之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地方有权限减免的税种,旨在助力企业复苏 ,但并非免除所有税费,且适用主体有明确界定 。
开始收取租金后按租金收入从租计征,税率为12%(计算公式:租金收入×12%)。地方优惠政策:疫情期间 ,部分地区(如山东)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出租方,按免租月份减免房产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受“六税二费”减征50%的优惠(如山东按50%减征房产税) 。
为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山东省从强化金融支持 、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加大稳岗力度等方面出台了系列细则 ,具体如下:强化金融支持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重点保障企业范围: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重要医用物资(如医用防护服 、口罩等)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
025年政策情况截至近来,2025年山东稳增长政策清单中未提及减免房租的具体规定。这意味着当前政策框架下,2025年可能未延续或出台新的房租减免措施 ,但需以官方后续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总结:山东稳增长政策中的房租减免规定具有时效性和地域性特征。








